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法官小组表示,2020年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11号法律违反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没有具有条件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宪法专家Refly Harun说,反思宪法法院的裁决,政府,包括印度尼西亚众议院,必须吸取宝贵的教训。自这项法律开始以来,政府众议院犯了许多错误。

"这对政府来说是一个教训,政府在制定法律时是鲁莽的,包括制定创造就业机会的法律,制定政府法规以代替法律,《矿产和煤炭法》鲁莽地将公众纳入形成过程。Youtube @Refly Harun于11月25日星期四推出。

除了参与之外,从《创造就业法》草案中可以看出政府鲁莽性质的一个指标,该法草案直到获得批准才明确。这意味着公众没有关于法律所载实质内容的有效信息,因为它没有正式草案。

"我敢肯定,没有人全面阅读过包含许多文章的《创造就业法案》,以及无法阅读所有文章并分析所有文章的法律专家,"Refly说。

Refly补充说,《创造就业法》不应包含太多条款或规则。

例如,关于投资或许可的便利性。根据Refly的说法,如果政府希望专注于针对投资或许可,那么创造就业机会的法律是一样的。

"因此,所有收集的法律都只与许可有关,但如果一切都改变了,那就是我们的问题。这是一个黑市立法过程,"Refly打趣道。

在宣读的决定中,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表示,在立法者,即政府和众议院,在决定中确定的宽限期之前,《创造就业法》仍然有效。

此外,宪法法院命令立法者在宪法法院宣布裁决后最多2年内作出改进。而且,如果立法者在这个期限内不做出改进,《创造就业法》就永远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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