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土地和空间规划部/国家土地局(ATR / BPN)确保宗教基金可以拥有土地权利证明(SHM)的形式的土地权利基础。

ATR部长/BPN负责人Nusron Wahid在2026年2月20日星期五在印度尼西亚Ulama大会(MUI)万丹省秘书处的会议上强调了这一点。

“伊斯兰基金会从事教育和社会领域的工作,现行条例允许拥有所有权。所以,现在可以拥有SHM,“Nusron在2026年2月21日星期六的官方声明中引用说。

Nusron解释说,以前宗教基金会只能以基金会管理者的名义拥有建筑权(HGB)或SHM。

“不再需要使用HGB或以管理者的名义将资产委托给,而是直接以基金会作为机构的名义,”他说。

Nusron说,到目前为止,许多基金会选择将土地所有权委托给某人来证明其资产。

然而,这可能会在以后引发土地所有权冲突。

根据该规定,宗教学校和宗教学校现在可以以基金会的名义直接登记。

因此,根据土地法的规定,资产的安排可以更加有序,透明和可持续。据信,教育机构的连续性将来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护。

作为政策实施的一部分,ATR / BPN部委已经准备了一个机制,将宗教基金会确定为所有权持有人法律主体。

这些所有权持有人法律主体计划,其确定是通过向ATR部长/BPN负责人提交申请来完成的。

此外,申请必须附有宗教事务部(Kemenag)的伊斯兰社区指导总局的建议,以便合法和综合地进行土地权利登记过程。

“因此,我们给了这样的出路。有出路,但我看到利用它的人仍然不多,“他说。

他希望宗教组织能够立即利用该机制来管理宗教寄宿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资产。

“这样,相关资产就可以在行政上有序,具有法律确定性,并为教育和社会利益而保持其可持续性,”他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