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财政部(Kemenkeu)正式发布了2026年第1号财政部长条例(PMK),重新规定了国有企业(SOE)重组中的税收规定。

该条例于2026年1月22日开始实施,旨在加强税收政策对国有企业重组过程的支持。

在其考虑中,该政策指出,需要调整税收政策以支持国有企业的转型和使命的实现。

“为了支持国有企业的转型和通过国有企业重组实现国有企业的使命,有必要在税收领域重新调整政策,以利用转让和获得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合并,合并,扩张或收购业务,“政策考虑写道,引自1月25日星期日。

这项PMK还扩大了第I条第135款中规定的国有企业的定义,即该定义不仅包括通过直接参与拥有多数股权的企业实体,还包括拥有国家特权的实体,即使没有直接拥有多数股权。

此外,政府在第392条第7款中增加了新的业务扩张机制,因此该条款允许将部分资产转移到已经存在的商业实体,而无需建立新的实体,包括在同一系列交易中合并和合并的联合计划。

此外,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通过股份转让在收购过程中启用账面价值的选项。

根据最新规定,收购产生超过50%的股权或管理控制权的收购可以采用账面价值计划,只要不是通过买卖交易或资产交换进行的,并且获得国有企业部的批准。

该PMK还包含一项过渡条款(grandfathering),该条款规定了在该条例生效之前获得书面价值使用批准的纳税人的保护,如第405条第4款所规定。

根据该规定,如果进行后续重组,只要满足业务连续性要求,根据市场价值重新评估已授予的批准将不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政府规定这项政策的有效期为三年。其实施情况将由税务总局(DJP)与财政部经济和财政战略总局(DJSEF)进行评估。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

Add VOI as a Preferred Source
Follow VOI news updates across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