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视频中一名Roti O员工拒绝用现金支付一名祖母,视频中说,面包店只接受非现金交易,例如通过QRIS。
在一个病毒性录像中,一名男子在看到祖母因要用现金付款而无法购买后,似乎在抗议商店的政策,因为据了解,祖母没有并且不理解如何使用数字支付方法。
该帖子也引起了网民的注意,并引发了关于在一些企业中实施非现金交易政策的公开讨论。
针对该视频的传播,印度尼西亚央行(BI)强调,企业或商家必须接受现金作为合法支付手段。
印度尼西亚银行通信部执行主任Ramdan Denny Prakoso提醒说,该条款已在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33条第(2)款中规定,该条款禁止任何一方拒绝在交易中接受印尼盾。
他解释说,该规则规定,每个人都不得拒绝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NKRI)地区使用卢比进行付款,履行义务或进行其他金融交易。
“关于货币的2011年第7号法律第33条第2款规定,任何人不得拒绝接受卢比,其交付意在作为付款或履行应以卢比支付的义务和/或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统一国家(NKRI)领土上的其他金融交易,“他于12月21日星期日告诉VOI。
丹尼表示,只有在对所使用的印尼盾的真实性存在怀疑的情况下,才适用例外。
“除非对印尼盾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因此,这里规定的是在印度尼西亚交易中使用印尼盾的货币,“他继续说道。
此外,丹尼表示,在支付系统中使用印尼盾可以现金或非现金进行,这取决于交易各方的便利性和协议。
他补充说,BI确实继续鼓励使用非现金支付,因为它被认为更快,实用,高效,安全和可靠,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伪钞流通的风险。
“非现金支付的使用可以使人们免受假币的风险。然而,印度尼西亚的人口多样性和地理和技术挑战意味着现金仍然是必需的,并在许多地区用于交易,“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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