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YAKARTA - B类挖掘材料是印度尼西亚古代采矿制度中的“重要”类别。该术语指的是矿物,这些矿物被认为对于确保许多人生活非常重要,因为它们作为战略工业原材料的作用。法律依据在1980年关于加里安材料分类的第27号PP中。值得注意的是,A-B-C分类现在已被2009年第4号法律(Minerba法)所取代,该法将采矿业务分为矿产和煤炭。然而,在教育和一般文学领域,“B类”一词仍然经常用于历史参考。

PP 27/1980年,B类(重要)被定义为一组矿用商品,其使用对工业和社会的广泛需求至关重要。例如,包括基本金属、贵金属、某些工业矿物质、贵石。

B类加里安材料的例子列表

以下是PP 27/1980附件中明确列出的商品及其主要用途的概括:

重要注意事项:互联网上一些受欢迎的消息来源经常混合此列表。请务必将参考返回PP 27/1980的文本或政府的官方摘要。

最新法律地位(使他没有记错)

2009年第4号法律开始时,A-B-C等级不再用于许可。新政权将采矿业务划分为矿产开采(放射性,金属,而不是金属,石头)和煤炭开采。也就是说,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监管基础来获得许可或政策研究,请使用Minerba法的术语和结构 - 同时,“B类”仍然作为历史/教育术语相关。

学者和学者的重要要点

B类挖掘材料是“重要”采矿商品的旧标签,如铁,铜,铝土矿,黄金,银,白金,工业矿物( fluorspar,桶,)。官方名单写在PP 27/1980中。对于当前的监管事务,请使用第4/2009号法律框架,将A-B-C分类替换为矿物和煤炭类别。这种方法使您的著作在历史上准确,并符合适用的规则。您是否知道国有企业可以进行核煤矿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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