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政府通过贸易部(贸易部)制定的与供应义务(DMO)相关的政策,相当于实现出口的20%,现在开始造成损失。

其中一家从事油脂化学品的公司,即PT Sumi Asih,被迫停止生产,因为它无法履行提供高达20%的产品的义务。

"由于我们无法运营,我们也被迫解雇了350名员工,"据Antara于3月12日星期六报道,雅加达的HRD和法律PT Sumi Asih,Markus Susanto说。

根据Markus的说法,位于西爪哇勿加泗的工厂不使用粗棕榈油(CPO)作为生产原料,而是RBD硬脂精,这是食用油工厂的副产品,可加工成硬脂酸和甘油。

根据2022年第8号石油公司的规定,出口其产品的油脂化学品制造商必须使用DMO食用油。"该规则无疑使不生产食用油的油脂化学品生产商变得困难,"马库斯抱怨道。

如果您必须强制履行DMO的义务,Markus继续说道,它被迫以当前的市场价格购买CPO或油精,即每公斤20,500印尼盾。只有这样,食用油才能以政府确定的价格出售,即每公斤10,300印尼盾。

"如果通过实施20%的dmo来计算,那么该公司每个月必须承担约63亿盾的赤字,"Markus解释说。

基于Markus的预计损失数字计算了每月出口的30,000吨硬脂酸和甘油产品,然后乘以20%,得出600吨的数字。此外,这个数字乘以每公斤9,700卢比的食用油原材料必须支付的差额。"所以是的,估计大约是63亿盾,"马库斯说。

更不用说如果贸易部准备的DMO义务增加到30%,那么该公司必须承担的赤字将在一个月内几乎达到100亿盾。

Markus继续说,DMO规则不会对综合油脂化学工业产生严重影响,即在一个商业集团中还有一个棕榈油种植园,有一个棕榈油厂(PKS)生产新鲜水果串(TBS)进入CPO,有一个食用油加工厂,油脂化学厂到脂肪醇厂,还有生物柴油厂。

"对于那些像这样整合的团队的人来说,实施DMO规则将非常容易,因为他也生产食用油。虽然他失去了为DMO销售食用油的机会,但他可以促进其他产品的出口,"马库斯说。

虽然PT Sumi Asih本身到目前为止一直被称为Markus无法再出口,因为已经停产三周了。与此同时,印度尼西亚植物油工业协会(GIMNI)坚决拒绝了DMO的30%,而之前的20%。

"不需要30%的DMO。这是相当的20%,甚至我建议它更平滑,不需要DMO,"gimni执行董事Sahat Sinaga在另一个场合说。

在吉姆尼看来,DMO政策实际上会使出口商难以实现,甚至导致出口受到阻碍。

"如果出口受到阻碍,油棕种植园将会损失,因为我们64%的市场在国外市场,"sahat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