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人权部(HAM)记录了过去有600名严重侵犯人权(HR)的受害者从获得利益的权利方面恢复了国家。
人权部人权服务和遵守总干事Munafrizal Manan表示,国家已经恢复的受害者,包括来自政府承认的12起严重侵犯人权案件。
“但是,这仍然不到已确定的7,000名受害者中的10%,”Munafrizal在雅加达周一对严重侵犯人权案件的解决方案路线图的发布和出版活动中说,Antara援引。
因此,人权部推出了解决过去严重侵犯人权案件的路线图,作为政府的一项战略举措,以强调政府对以可持续和公正的方式解决过去各种严重侵犯人权案件的承诺。
Munafrizal说,到目前为止,解决严重侵犯人权案件仍然是印度尼西亚民族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一个尚未完全完成的历史遗产。
他说,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件就像迷宫一样,因为已经进行了各种努力,但最终的出路还没有找到。
他解释说,印度尼西亚曾通过司法机制解决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但在实践中,由于在证明过程中面临严重障碍,没有一人被判刑。
Munafrizal补充说,解决侵犯人权案件包括东帝汶,Abepura,1984年丹戎普里奥克以及Paniai案件。
“但是,司法解决最终没有被定罪的肇事者。这意味着,从正义的角度来看,人们和他们的家人也可能会问,这样的司法解决是否也是如此,“他说。
Munafrizal解释说,制定《严重侵犯人权案件解决路线图》的过程始于2025年中期,并进行了密集和持续的努力。
在编制过程中,人权部听取并收集了许多利益攸关方的各种观点,包括国家人权委员会(Komnas HAM),总检察长办公室,证人和受害者保护机构(LPSK),最高法院,地方政府,部分受害者,以及专家和专家。
“这份路线图草案中所载的内容尽可能地适应了在起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想法,想法和观点,”Munafrizal补充说。
通过发布和出版路线图,人权部强调了其承诺,即继续提供一种包容性,参与性和以恢复受害者在解决该国严重侵犯人权案件中的权利为导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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