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印尼共和国国家警察局 (Polri) 的法律部长 Supratman Andi Agtas 认为,尽管宪法法院 (MK) 已发布禁止现役警察在机构之外担任职务的裁决,但已经担任公职的警察无需辞职。

Supratman 解释说,最高法院的裁决不具有追溯力,因此不会影响在裁决宣布前已经担任公务员职务的警察。但他强调,从现在开始,警察局将不再提名其成员担任公务员职位。

“对于那些已经就职的人,除非警察部门有要求,他们不需要辞职,因为他们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之前就已就职,”Supratman 在周二 11 月 18 日在雅加达的议会大楼说。

他表示,这些问题将在国家警察改革加速委员会中进行讨论,特别是对与警察核心任务和职能有关的文职职务进行分类。

他举了国家麻醉品管制局(BNN)、国家反恐机构(BNPT)以及各部委执法局的例子。

“对于最高法院的裁决,我认为它应该适用于新任法官,但已经任职的法官不需要辞职,”他说。

此前,宪法法院曾裁定,担任文职职务的警察必须辞职或退休。该裁决载于 11 月 13 日星期四宣布的第 114/PUU-XXIII/2025 号裁决中。

在裁决中,MK删除了《印尼警察法》第 28 条第 (3) 款的解释中“或不基于印尼警察总长指派的”这一短语,该短语被认为是现役警察在不放弃其成员身份的情况下担任公职的漏洞。

“宣布该短语违反 1945 年宪法,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首席法官苏哈托约 (Suhartoyo) 在雅加达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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