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最高法院(MA)裁定,在腐败买卖黄金贵金属PT Antam Tbk的案件中,驳回了水“疯狂富有”商人Budi Said的上诉,以便有关人员仍然被判处16年徒刑。
“驳回被告的上诉,”第7055 K / PID号案件裁决的 amar摘录说。SUS/2025 引自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案件信息官方网站,安塔拉于7月29日星期二引用。
最高法院大法官Jupriyadi以及其两名成员Sinintha Yuliansih Sibarani和Sigit Triyono于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决定了上诉。
“案件已经决定,正在由法庭分期付款的过程中,”最高上诉案件Budi Said的地位声明说。
因此,对布迪·赛义德的判决仍然由上诉级法官小组裁定。
此前,星期五(21/2),DKI雅加达高等法院将Budi Said在买卖黄金贵金属的比例中的判决加剧至16年监禁。
上诉法官小组确定,对布迪·赛义德(Budi Said)征收的罚款金额仍为10亿印尼盾,条件被六个月的监禁(subsider)所取代。
与此同时,关于代替金支付形式的额外刑事犯罪,上诉法官小组以支付1,136公斤安塔姆黄金或相当于1.07万亿印尼盾的形式增加了Budi Said的刑罚。
如果布迪·赛义德(Budi Said)不能支付替代金,那么他的财产可以被没收和拍卖,以支付替代金。但是,如果您没有足够的财产,则可判处10年徒刑。
一级法院,雅加达中部地区法院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的法官小组判处布迪·赛义德15年徒刑。
Budi Said还被判处10亿盾的监禁补贴者罚款,以及替代金额58,841公斤Antam黄金或355.3亿盾的补贴者八年监禁的额外刑事罚款。
布迪·赛义德(Budi Said)被证明在法律上令人信服地犯有腐败罪和洗钱犯罪(TPPU),并继续按照第一份主要起诉书和第二份主要起诉书。
他被宣布违反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1999年关于根除Tipikor的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2款第(1)款第(1)款和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
本案中,Budi Said被指控因腐败和洗钱而损害1.07万亿印尼盾的国家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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