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与印度尼西亚海洋司法倡议(IOJI)合作,周五组织了一项名为“推进海洋法: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挑战”的活动。

该活动在雅加达RIm外交部举行,由两个小组会议组成,是制定国家海洋法政策的努力的一部分,该政策对最新国际法的发展有响应,特别是与气候变化和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有关。

第一个小组提出了国际海洋法法院(ITLOS)首席大法官Tomas H. Heidar,外交部副部长Arif Havas Oegroseno,讨论ITLOS于2024年5月发布的关于气候变化的咨询意见。

第二个小组中,潘查希拉大学院长、埃迪·普拉托莫博士、S.H.、M.A.、海事和渔业部外交公共关系与合作局局长、扎基·穆巴罗克、S.IP、MILIR.博士、国家研究与创新局高级研究员Hagi Yulia Sugeha、S.Pi.、MSc.博士讨论了《国家管辖范围之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协议》或被称为BBNJ协定。

外交部在5月9日星期五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这项活动是一个战略论坛,旨在探索ITLOS关于气候变化和BBNJ Agremeent的咨询意见将如何影响印度尼西亚作为沿海国家的义务。

第一个小组审查了ITLOS气候变化咨询意见于2024年5月21日发布的法律影响,包括对海洋污染的定义和范围的解释,以及国家预防、减少和控制气候变化影响造成的污染的义务。

讨论还讨论了《咨询意见》对群岛国家、特别是印度尼西亚的后果,并就法律和国家政策框架如何适应应对这些挑战提供洞察力。

第二小组讨论了BBNJ协议的主要条款的彻底概述,该条款最近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印度尼西亚正在批准过程中。

小组更深入地探讨了该协定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与印度尼西亚国家利益有关的相关性。本次讨论涵盖了印度尼西亚准备实施该协定的各个方面,包括必要的制度和国家法律调整。

此外,还讨论了区域和多边合作的机会,印度尼西亚可以利用这些机会来支持协议的有效实施。

印度尼西亚作为一个拥有广泛海洋管辖范围的群岛国家,有利益确保国际海洋法的实施符合国家利益和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该部表示,在本文中,印尼未来海洋法政策的制定将气候变化咨询意见和BBNJ协议中包含的原则纳入国内政策和国际地位。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补充说,此次活动的成果有望加强印度尼西亚在国际论坛中的地位,并丰富制定适应性和进步性的国家海洋法政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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