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学院教授UNS Surakarta Agus Riewanto表示,宪法法院(MK)民间社会提交的司法审查申请数量证明印度尼西亚存在积极的司法管制。

她解释说,司法管制是政府的一种条件,强调法学家在决策和规范中的主要作用。这一努力是抵消立法者的行为的合法途径,即民主党和政府,他们似乎忽视了公众在起草立法方面的参与。

“政府和DPR以法案的形式发起并通过成为法律的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有许多方面被认为不反映不公正,也无法实现人民的正义理想,”阿古斯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

众所周知,直到2025年第四个月,至少有40起案件已登记,14起申请尚未登记到宪法法院电子宪法案件登记案件簿(e-BRPK)。被起诉的法律法规范围从增值税增加12%的问题,2004年关于印尼国民军的第34号法律的修订,到与液化石油气有关的法规。

根据阿古斯的说法,在制定一些众议院法律时,政府经常忽视公众的愿望。因此,宪法法院大楼现在似乎被用作“垃圾车”的机构,以处理被认为是形式缺陷或物质缺陷的规则。

“虽然从理论上讲,法律问题必须在制定者层面得到解决。因此,它不应该被扔到其他机构。尤里斯托克拉斯实际上在佐科威统治时代开始显现,“他说。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大量物质测试表明,公众在应对未来可能伤害他们的法规时越来越批评。此外,即使已经有2022年第13号法律,它也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制定阶段的有问题的规则。

「这是我们民主国家的一种新症候群。所以,把其他机构作为助手。因此,所有法律问题,相反,都扔给了宪法法院。这是一个很好的检查和平衡方法。它可以成为精英的任意控制和宪法法院作为斗争场所,“阿格斯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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