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南雅加达地铁警察逮捕了AH(24岁),罪名是盗窃和挪用从自动取款机中提取的1.38亿印尼盾。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肇事者是受害者在工作中的知己。不仅如此,这笔钱还用于支付在线贷款(pinjol)。
南雅加达地铁警察刑事调查股负责人AKP Igo Fazar Akbar S.I.K,M.Si 解释说,AH的被捕始于BFA于2025年3月在雅加达南部地铁警察局提交的报告。
“退款是由AH从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进行的。申诉人开始怀疑,直到2025年3月底,申诉人报告了他的下属AH,“Igo Fazar Akbar在IPDA副控制分部负责人Adithya Aji Pratama S.Tr.K.,M.H.和opsnal团队的陪同下,于3月17日星期一向记者解释道。
AKP Igo Fazar解释说,最初,BFA受害者对AH持怀疑态度,因为当他检查银行账户时,有大量的提款。
“有入境金交易被申诉人承认用于支付借款,”AKP Igo继续说道。
由于怀疑,BFA受害者通过被举报人持有的银行日记账户和ATM卡进行检查。
“检查后,发现退款总额为138,089,994印尼盾。对于这一事件,受害者感到委屈,并向雅加达南部地铁警察报告了跟进,“他解释说。
搜查后,AH于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01.00 WIB在东爪哇省Tulungagung的Jalan Mayjen Sungkono获得安全保障。
经过肇事者的检查后,发现AH不顾一切地偷窃和挪用了这笔钱,因为他没有从老板那里得到贷款。
获得的证据是一部Oppo Reno F5银手机和一张ATM卡。AH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62条和《刑法典》第372条所述的盗窃和/或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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