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部用于项目问题的名称, 总局局长维维克 · 维迪扬蒂向地铁警察报告
雅加达 -社会事务部总局局长维维克·维迪扬蒂向地铁贾亚警方报告了一起涉嫌诽谤的案件。该报告涉及在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时寻找供应商的牟取暴利行为。
10月27日星期三,社会事务部法律局代理局长埃维·弗兰博扬对记者说:"据称诽谤行为是,它声称已得到总务局局长的授权,要求在社会事务部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项目中寻找赢家。
在本报告中,报告方具有首字母缩写 M。事实上,报告方和报告方在哪里不认识对方。
"记者和报道的当事人不认识对方,所以我们只从证人那里得到了截图,"Evi说。
此外,根据与被举报方沟通的证人的证词,所采用的模式就好像被举报方是社会事务部总局局长的共犯一样。
然后,报告方向证人提供了参与该项目的证人。但条件是证人必须支付费用。
"他(据报道)自称是威维克夫人的特使,是维维克夫人的得力助手。然后,他向证人提出,社会事务部有一个项目,并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Evi说。
幸运的是,证人首先证实了这一点。从社会事务部的声明中,与采购项目无关。
地铁贾亚警方也收到了该报告。该报告登记在10月27日的LP/B/5344/X/2021/SPKT/Metro Jaya警察号码中。
在报告中,被举报方涉嫌违反2008年《ITE法》第11号第45条第3款和《刑法》第310条和第311条关于通过电子媒体传播良好名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