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部用于项目问题的名称, 总局局长维维克 · 维迪扬蒂向地铁警察报告
社会事务部法律局代理局长埃维·弗兰博扬(照片:里兹基·阿迪蒂亚/VOI)

雅加达 -社会事务部总局局长维维克·维迪扬蒂向地铁贾亚警方报告了一起涉嫌诽谤的案件。该报告涉及在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时寻找供应商的牟取暴利行为。

10月27日星期三,社会事务部法律局代理局长埃维·弗兰博扬对记者说:"据称诽谤行为是,它声称已得到总务局局长的授权,要求在社会事务部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项目中寻找赢家。

在本报告中,报告方具有首字母缩写 M。事实上,报告方和报告方在哪里不认识对方。

"记者和报道的当事人不认识对方,所以我们只从证人那里得到了截图,"Evi说。

此外,根据与被举报方沟通的证人的证词,所采用的模式就好像被举报方是社会事务部总局局长的共犯一样。

然后,报告方向证人提供了参与该项目的证人。但条件是证人必须支付费用。

"他(据报道)自称是威维克夫人的特使,是维维克夫人的得力助手。然后,他向证人提出,社会事务部有一个项目,并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Evi说。

幸运的是,证人首先证实了这一点。从社会事务部的声明中,与采购项目无关。

地铁贾亚警方也收到了该报告。该报告登记在10月27日的LP/B/5344/X/2021/SPKT/Metro Jaya警察号码中。

在报告中,被举报方涉嫌违反2008年《ITE法》第11号第45条第3款和《刑法》第310条和第311条关于通过电子媒体传播良好名称的规定。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