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法律和人权部都必须对丹格朗监狱的致命火灾负责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是丹格朗一级监狱火灾事件的责任方。监狱大火造成44人死亡。
原因是法律和人权部是一个指定处理正在服刑的囚犯或囚犯的机构。
"管理(法律和人权部)负责",印度尼西亚大学(UI)政策观察员阿瑟·乔西亚斯·西蒙·伦图兰比说,VOI,星期四,9月9日。
此外,1995年关于惩戒和其他与刑事司法系统有关的法律也载有该法第12号法律。因此,乔西亚斯说,所有与囚犯有关的事项都由法律和人权部负责。
他说,"无论是疏忽还是毫无准备,或者法律和人权部都有责任追究其他违反行为的因素"。
然而,乔西亚斯并不想急于亲自说明谁应该对此负责。因为他们都得等警察的调查过程
后来,如果调查完成,发现违规行为,那么只有那些必须承担后果的人才能缩小范围。事实上,应该给予制裁。
Josias说:"制裁可以从行政制裁(转移、撤销)到刑事制裁(如果有的话)。
9月8日星期三凌晨,丹格朗一级监狱着火。结果,44名囚犯因这一事件而死亡。
他们无法自救,因为他们被困在一个囚室里。因为当时他们的拘留室被关起来了
到目前为止,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然而,据怀疑,原因是电力短路。
然而,随着调查过程的进行,警方发现了火灾事件背后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证明这一点,20名证人受到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