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将资产没收法案命名为保护资产法案

雅加达 - 公共专家Bambang Harymurti建议将资产没收法案的术语改为保护资产法案。他不希望这个法律伞最终合法化合法盗窃资产的努力。

这是Bambang在今天在DPR大楼举行的DPR第三委员会关于资产剥夺法案的公开听证会(RDPU)中提出的。他表示,该法案的目的是恢复国家资产。

“我有点鲁莽,因为我是编辑,事实上,什么是更准确的标题,以剥夺资产法。我试图提出,最好是保护资产,人民资产和恢复资产的法律标题,“班邦在8月11日星期二在雅加达DPR大楼举行的会议上说。

然后,Bambang强调了《资产剥夺法案》,该法案有可能赋予国家以夺取私人财产的巨大权力。他说,该法案必须对可能的滥用行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不,不要让剥夺资产法,它实际上使滥用行为合法化,成为合法盗窃资产的行为,”他说。

班邦还提议了10条保护人民权利的栅栏,这些栅栏可以作为讨论《剥夺资产法案》的指南。他希望该法案不会成为政治恐吓。

“因此,第一项法律是永久剥夺资产必须由独立法院决定。好吧,这是重要的,独立。第二,国家仍然承担举证责任,“他说。

然后,Bambang要求证明标准必须明确和严格。此外,在没有法院的情况下没收必须仅限于特殊情况。 “特殊条款以书面形式制定,是封闭的,而不是多解释的,”他说。

班邦还强调,无法解释的财富不能自动被视为犯罪所得资产。此外,他说,有良好意愿的第三方和无辜的配偶必须受到保护。

“不要成为同伙的罪魁祸首。第七,犯罪和资产之间必须存在事实和时间关系。第八,资产管理必须独立和透明,“他说。

“第九,必须为错误的剥夺提供赔偿和补偿。第十,重要的是,必须明确禁止滥用权力以达到政治目的,“Bambang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