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私人码头,副市长比马审理环境案
马塔拉姆 - 西努沙登加拉比马副市长费里·索菲扬被控违反2009年《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32号。费里因建造私人码头而受审。
凯贾里·比马·苏罗托的负责人说,检察官在比马地区法院进行的一审中宣读了对费里·索菲扬的起诉书。
安塔拉6月3日星期四援引苏罗托的话说:"公诉人指控费里·索菲扬犯有《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第32/32/2020号第109条第109条或第11/2020号法律第36条关于修改第109条《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第32号的著作权工作。
他说,这篇文章解释了个人或商业实体与不持有环境许可证的活动有关的犯罪行为。
他说:"刑事威胁至少是一年,最多三年监禁,最高罚款30亿卢比。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继续说,检察官提到在比马市阿萨科塔分区科洛村邦托湾建造一个码头,但未附有环境管理努力和环境监测努力研究。
从缺乏环境影响分析文件来看,在环境影响(amdal)的发展管理方面。因此,指被告的码头建造违者。
苏罗托在首次听证会上说,被告对起诉书的反应是提出例外(反对备忘录)。
作为回应,法官小组让被告有机会在下周,即6月10日星期四的后续听证会上提交他的例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