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人工智能艺术作品不能获得版权,Stephen Thaler案件结束
美国最高法院正式拒绝审理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就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作品的版权申请提出的上诉。这一决定也加强了美国版权局和下级法院的立场,即只有人类才能在版权法系统中被承认为创造者。
这起案件的焦点是名为“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视觉作品,据称由Thaler的DABUS人工智能系统独立产生。自2018年的初步提交以来,美国版权局一直以根本性的理由拒绝注册:版权法要求人类署名。
最高法院拒绝审查该案件,实际上是让之前的法院判决保持有效。在早期的判决中,华盛顿的一名联邦法官称“人类创造是版权法的基本要求”。
美国政府此前还要求最高法院不审理此案,称现行法律明确指代人类,而不是机器。
塞勒的律师团队辩称,鉴于生成式AI的迅速发展,这个问题具有“非常根本的利益”。他们警告说,不为AI产生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可能会对该领域的创新和投资产生“扼杀性影响”。
但目前的法律框架仍然是明确的。美国版权局认为,人工智能可以作为辅助工具使用,就像摄影师的相机或设计师的设计软件一样。但是,为了使作品符合保护条件,必须有相当程度的人类创造性控制。
自2019年以来,对“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注册请求被拒绝,理由是纯粹由文本提示产生的作品,没有实质性的人类创造性贡献,不符合标准。
这不是塞勒第一次试图测试与AI相关的法律限制。此前,他还申请了一项专利,该专利涉及DABUS声称创造的许多发明,包括特殊的饮料容器和光信号设备。由于美国专利法要求发明人是人类个体,因此这些努力也被驳回。
2024年,美国专利商标局确认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发明者。尽管如此,只要主要创意和概念作用仍然掌握在人类手中,人类仍然可以将人工智能用作创新过程中的辅助工具。
这一裁决在机器生成的内容洪水中为人类创作者提供了暂时的保护。但另一方面,该决定留下了一个大问题,即法律将如何适应工具和创造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的时代。在快速发展的技术景观中,法律似乎选择了一个手动刹车,而不是油门 - 至少目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