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加皮南国家警察对马来西亚外籍人士的判决为15年监禁毒品案件

雅加达 - 北里奥群岛(Kepri)丹戎平安国家法院(PN)判处一名来自马来西亚的外国国民Voo Wei Chen 15年监禁,该外国人参与了液体毒品和摇头丸的走私。

判决由法官委员会主席Fausi和成员在PN Tanjungpinang办公室的判决读出判决中宣读,周二(27/1)。

“被告还被要求支付5亿印尼盾的罚款,并以三个月的监禁作为替代,”福西在判决中说。

此外,Fausi说,被告Voo Wei Chen也被判处5亿印尼盾的V类罚款。该类别包括新《刑法》第79条规定的罚款类别的类别,该类别确定了法官可以判处的罚款的上限。

据Fausi称,被告被证明合法地拥有并成为从马来西亚原籍国到Tanjungpinang市贩卖毒品的中间人。正如检察官(JPU)的第二项替代指控中所述。

与此同时,对十瓶I类麻醉品液体形式的证据,然后一个包裹在透明塑料中的摇头丸类型的药物包被没收以销毁。

“包括,一个紫色品牌iPhone Pro Max手机及其卡被没收用于国家,”他说。

在听到法官的判决后,被告人Voo Wei Chen和Tanjungpinang国家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表示,他们正在考虑下一步的法律步骤。

此前,JPU以15年监禁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对被告进行了起诉,并以六个月监禁的罚款取代。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被告Voo Wei Chen在坦格朗平南的斯里宾坦普拉港(SBP)被警方逮捕。

从被告手中,警方发现10瓶液体I类麻醉品和一包被带到丹戎平安的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

嫌犯承认,他被一名名叫Ah Boon的人命令携带毒品,此人目前被列为失踪人员(D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