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拉特纳·朱维塔(Ratna Juwita)要求政府注意人民矿山合法化背后的“黑客乘客”
雅加达 - 众议院第十二委员会委员拉特纳·朱维塔·萨里(Ratna Juwita Sari)支持政府的举措,这些举措已开始为人民矿山的合法化开辟空间。然而,他提醒说,该政策不是被“子”的各方使用的,而且监督是严格进行的。
“通过这项政策,我们希望社区不再只是一个对象,而是能源资源管理的主要参与者,”拉特纳在10月22日星期三告诉记者。
拉特纳解释说,到目前为止,数千口人民油井传统上运营并支持当地经济,但经常面临法律不确定性。通过承认和赋予人民矿工权力的政策,国家被认为采取了更公正、更战略的步骤。
“人民矿山的合法化需要以正义、透明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以便在不牺牲自然和子孙后代的情况下,广泛感受到好处。人民的开采不是违规行为,而是必须以良好和公正的治理为导向的巨大潜力,“他解释说。
他还评估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的政策为合作社,BUMDes和村庄经济机构提供治理权,为公民成为正式的能源参与者提供了机会。
拉特纳认为,人民的平均每天石油产量达到两桶,不仅仅是统计数字,而是农村数千个家庭的生计来源。
“这是人民和人民能量的切实形式,”他说。
然而,来自东爪哇第九选区的立法者要求政府确保许可和监督过程得到谨慎执行。他提醒说,这一政策不应被那些希望以人民赋权为借口利用自然资源的人滥用。
“因此,在人民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进行核查,并且不应该有利用这一政策的欺诈行为,”拉特纳说。
有关信息,人民的采矿活动现在通过人民采矿许可证(IPR)拥有法律保护伞,允许人们在没有违法风险的情况下合法开采。该计划提供确定性,并鼓励社区在管理矿产资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的说法,IPR机制已在多个地区实施,包括Bangka Belitung用于锡商品。这个IPR相当于石油部门的人民井计划,该计划赋予社区官方的治理权。
IPR的提供受2009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的第4号法律的监管。该过程始于州长确定采矿区(WP),然后确定人民矿区(WPR)作为社区合法和可持续管理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