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S事故发生后,交通部必须持有公共汽车的运营许可证和道路管理

雅加达 - 交通部(Kemenhub)通过陆路运输总局提醒公共汽车企业家要履行其义务,每辆在运营的公共汽车都必须拥有许可证和适航性。

这是对5月6日星期二在西苏门答腊巴东的Jalan Lintas Padang Panjang发生的涉及苏门答腊跨境巴士(ALS)的事故的回应。

交通部陆路运输代理总干事艾哈迈德·亚尼(Ahmad Yani)表示,根据交通部长2012年关于车辆的PM 55号条例和2019年关于在Trayek内实施公共机动车辆人员运输的PM 15号条例,必须拥有许可证和适用道路。

法规解释说,每辆在道路上运营的车辆被用作公共交通工具,都必须有许可组织公共交通,然后符合最低服务标准的规定。

此外,每辆车还需要定期检查其车辆。

“车辆的可用性是机动车辆测试的责任,当然还有公交车公司本身。PO巴士有义务定期进行车辆维护,车辆测试人员履行其职能,以确保车辆符合每辆公共汽车的最低标准化,”Yani在5月9日星期三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说。

此外,Yani强调,每家公共交通公司还必须实施公共交通公司安全管理系统(SMK PAU),如2018年交通部长(Permenhub)第85号条例所述。

SMK PAU是公司管理的安全治理,由全面和协调地执行,以实现安全并管理事故风险。

5月6日(星期二)遭遇事故的苏门答腊跨境巴士(ALS)检查后,没有运营许可证。同时,定期测试期有效期至2025年5月14日。

“这当然非常令人担忧。我们将召集巴士公司的所有者,并将采取果断行动,以免这一事件再次发生。我们还将继续与警方,相关运输局和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协调,以探索这次事故的原因,“他补充说。

同时,2009年关于LLAJ的第22号法律中规定,交通违法制裁可能以吊销运输管理许可证的形式出现,如果车辆条件不合适的事故,公司有义务通过事故保险为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

“我们希望所有巴士公司都能尽可能地履行这一义务,将印度尼西亚的交通安全和保障方面放在首位,”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