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雅加达1年以上的移民必须移动身份证

雅加达人口和民事登记局(Disdukcapil)DKI雅加达局长Budi Awaluddin强调,成为雅加达非永久居民的移民的截止日期为一年。

如果非永久性居民居住在雅加达一年以上,则应照顾将身份证等人口文件转移到雅加达居民。

这是指2013年关于人口管理的2006年第23号法律修正案的第24号法律。

“如果你在雅加达居住一年以上,你必须依法授权的住所移动人口文件,”布迪4月9日星期三告诉记者。

毕竟,布迪评估说,已经定居一年多的非永久性居民通常已经有永久性工作。

因此,他们有义务向当地的Dukcapil报告以获得旅行证。

「如果你有一份工作,那也很好,如果你已经一年了,你必须搬迁人口文件,”布迪说。

当时,布迪说,纪律严明、意识到有序人口管理的新移民的参与被认为是非常缺乏的。因此,DKI省政府还继续向公众宣传人口数据的准确性的重要性。

“对于移民,敦促他们已经有工作地点的确定性,或者至少有技能和居住地保证,以便他们能够共同为雅加达市的建设做出贡献,”他解释说。

布迪透露,想要在雅加达定居的移民必须符合适用的人口管理法规的要求。

报告机制如下:

1. 移民向村庄报告,携带转移证书(SKP),保释信,KTP,原始KIA和原始KK的要求。

b.在Dukcapil Kelurahan官员验证此举并签发KK和KTP后,DKI中的KIA向RT报告其到来。

c. 在Dukcapil目的地提交和撤回旧文件

d. 在验证过程中,该官员将确认自有房屋/房屋所有者所说的保释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