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K领导人表示,解雇官员应由总统根据法律进行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副主席Johanis Tanak表示,州官员只应被总统解雇。此过程符合国家行政法。

这是Johanis在回应DPR RI的新秩序制度时传达的,这可能是解雇KPK领导人对宪法法官和最高法院法官的借口。

“是的,没错(只有总统才能撤职,编辑),”约翰尼斯在2月5日星期四与记者联系时说。

例如,在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的背景下,Johanis表示,总统的解雇仍然必须参考2019年第19号法律。必须遵守这一条例,否则该决定将容易在最高法院(MA)起诉或审查。

“众议院的法规受法律约束,以便如果任何一方认为其利益受到DPR RI法规的伤害,有关人员可以向MA RI提交司法审查申请,”他说。

如前所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通过了2020年关于秩序条例(Tatib)的第1号DPR RI条例的修订。这一变化规定了议会评估国职官员的权力,这些官员被指定为适合性和适当的测试。

2月4日星期二,在雅加达塞纳延议会大厦举行的2024-2025会议年度第二届会议期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12次全体会议上批准了这一决定。

DPR立法机构(Baleg)副议长Sturman Panjaitan传达了DPR Tatib法规变更的要点,该法规增加了一条第228条。第(1)款规定,在DPR全体会议上任命的国家官员可进行定期评估。

斯特尔曼说:“为了改善监督职能并保持DPR对第227条第(2)款所述委员会讨论结果的荣誉,DPR可以定期评估DPR全体会议上确定的候选人。

然后,第(2)款规定,评估结果具有约束力,并由委员会提交给DPR领导层,以便根据该机制进行跟进。

斯特尔曼解释说:“第(1)款所述的评估结果具有约束力,并由评估委员会向DPR领导层提交,以便根据适用的机制进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