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警察被要求在Firli Bahuri案中提出证据原则

雅加达 - 波尔达地铁再也被要求在处理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提出明确的证据原则,嫌疑人是反腐败委员会(KPK)前主席Firli Bahuri。因为,直到现在,案件还没有遇到法律上的清晰度。

「如果你从刑法的角度来看,这个案例比较简单。刑事案件的证据只需提供两份有效证据即可,“马塔兰大学的法律从业者Sirra Prayuna于11月28日星期四告诉媒体。

根据他的说法,必须应用明确的证据原则。因此,在这种所谓的敲诈勒索案件中,法律程序将是不可阻挡的。

众所周知,此案已经卷土重来一年多。值得注意的是,Firli Bahuri于2023年11月23日被命名为嫌疑人。

“在证据的背景下,如果有人勒索,当然,有人被勒索。然后,必须知道事件何时发生,地点何处,过程如何,以及谁是目击者直接看到和听到。这些都是可以合法证明的重要要素,“他说。

到目前为止,地铁再也地区警方已就此案审查了123名证人和11名专家。然而,即使调查人员一再被转移到检察官办公室,案件档案仍被宣布不完整。

「如果迄今为止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为了公平,调查人员需要考虑停止《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2)款规定的调查,”Sirra解释说。

Sirra Prayuna还强调了在执法过程中保护人权的重要性。据他说,Firli作为法律主体的权利必须按照宪法的原则得到尊重。

「人权宪章和1945年宪法保障每个人都得到公平和相称的法律待遇。Firli Bahuri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获得法律清晰度的权利,“他说。

“它必须纯粹是法律问题,而不是其他问题,从而造成法律不确定性。一个人不能因为缺乏证据的原因而被他的地位所束缚,“他总结道。

帕德贾加兰大学刑法教授Romli Atmasasmita表示,在确定嫌疑人时,必须至少有2份足够的初步证据。足够的初步证据意味着它们必须符合程序法的操作标准。

「因此,警方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初步证据要求,因此这意味着还不够。证人在那里,但他没有看到,没有听到,没有经历。证人只是说,'我从阿努那里听到,我从阿努那里听到',他说。这被称为证人的证词,他们只是说 - 她说,这不允许,“罗姆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