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N工会拒绝PBJT计划在EBET法案中,被认为是不偏人民经济

雅加达 - 国家电力公司工会(SP PLN)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法草案(RUU EBET)中表示,它拒绝电网租赁或传输网络联合利用(PBJT)计划,因为它被认为对人民经济不有利。

民进党SP PT PLN(Persero)主席Abrar Ali于9月12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发表声明,解释了拒绝的原因,其中首先,PBJT计划与1945年宪法第33条非常矛盾,该条规定,涉及许多人生活的战略部门必须由国家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以经理的身份代表。如果该计划实施,自动国家控制将无法实现,因为有些人将转向私营部门。

其次,Abrar Ali继续说,宪法法院(MK)第36/2012号的裁决指出,人民生活的管理者是BUMN / PLN,而不是私人。

「第三,宪法法院第001-021-022/PUU-I/2003号裁决指出,将提供电力与非捆绑系统(法律第20/2002)的业务分开政策减少了1945年《宪法》第33条所载的国家控制的含义。因此,包含该计划的非捆绑系统也是违宪的,必须被拒绝,“他说,引自Antara的话。

第四,宪法法院第111/PUU-XIII/2015号裁决指出,以有竞争力和不捆绑的方式进行的电力业务违反了1945年《宪法》第33条。有人解释说,电力作为公共用途不能移交给自由市场机制,因为各方根据供应和需求做出决定。

根据阿巴拉尔的说法,在经济和社会政治方面审查的情况也是如此,该计划对社会非常不利。

“在宪法法院第.001-021-022/PUU-I/2003号裁决中,解释说,在自由市场机制中,受益者是资本所有者,发生的事情是对社会的社会损失。这可能意味着国家不再为大多数经济上处于短缺状态的人提供保护,“他解释说。

阿布拉尔透露,PBJT计划的实施不应该太强迫,因为它将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对PBJT影响对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的研究也已广泛进行。

他提醒说,在立法时,必须通过若干方面,即规划、起草、讨论、批准和颁布。制定NRE法的过程也必须遵循这一阶段,其中包含开放、民主、问责制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遵守法律和宪法的规则。

“因此,批准NRE法案的好处是,首先推迟它,直到它真正令人信服地为社区带来利益。不要因为暂时的利益或一群手段的合理性,“Abrar说。

此前,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新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司司长Eniya Listiani Dewi认为,NRE法案中的电网租赁计划不是国家电力工业自由市场(自由化)的一种形式,而是旨在以更实惠的价格优化其分配,并增加可再生能源组合。

「如果有资源向PLN消费者出售,PLN不允许,在PLN业务领域不允许,那么直接出售给其他业务领域的客户就不允许。因此,对于家庭主妇的自由市场,我们还没有去那里,“Eniya Listiani Dewi在9月9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举行的媒体会议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