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印度尼西亚税收制度中的自我评估:其理解及其好处

YOGYAKARTA - 每个纳税人都需要在税收制度中了解自我评估。通过自我评估制度,每个纳税人都有信任自己计算纳税人数,自己存入纳税,自己申报纳税义务。

那么,税收制度中的自我判断意味着什么呢?它的优缺点和缺点是什么?您可以在下面的解释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印度尼西亚的税收制度中的自我估计是一种征税制度,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法法规计算、支付和报告自己应纳税的税款金额。

自我评估的实施是印度尼西亚征税制度的典型特征。这符合2009年第16号法律,该法律涉及制定政府法规,以取代2008年第5号法律,该法律涉及1983年第6号法律的第四次修正案,该法律涉及税收成为法律的一般规定和程序。

此外,2007年关于税收一般规定和程序(UU KUP)的第28号法律第12条第(1)款也对自我评估制度作了规定。

该条规定,每位纳税人应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不包括税务令的存在,纳税人应按税法的规定纳税。

也就是说,自我判断制度往往取决于纳税人在征税中的积极作用。而征税机构只是主管和执法人员。

但是,税务总局有权在某些情况下颁发未付税法令(SKPKB)。例如,当基于审查或其他信息时,纳税人不履行正式义务或重大义务。

KUP法第13条第(1)款也规定了这一点,该款在纳税后5年内或税期届满、税年或税年,DGT有权因以下几种情况而发行SPKB:

印尼税收制度中实施自我判断可以提供若干好处,包括:

这是印度尼西亚税收制度中自我评估的信息。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增加VOI.ID 忠实读者的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