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兰5克甲基苯丙胺的卖家被判处8年徒刑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被告Zikry Robby八年徒刑,罪名是出售5.27克甲基型麻醉品。

“此外,被告被处以10亿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首席大法官Dahlia Panjaitan在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PN)说,据ANTARA报道,11月2日星期四。

法官小组认为,被告人被判犯有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犯罪行为。

Dahlia说,该文章的本质是,没有权利或非法性,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重达五克以上的I类麻醉品,即5.27克。

“被告有罪的是,它不支持政府的毒品根除计划,而减轻被告在审判中礼貌的事情,从未被定罪和后悔他的行为,”他说。

宣读判决书后,检察官、被告和被告的法律顾问接受了判决。

这一判决比JPU Kejati Sumut Erning Kosasih要求的九年监禁10亿盾的罚款六个月监禁要轻。

起诉书中透露,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缉毒局的人员从Jalan Purwo,Gang Flamboyan Dusun IV Suka Makmur,Deli Tua区,Deli Serdang Regency的公众那里收到了信息,经常通过销售肥皂型麻醉品犯下毒品犯罪行为。

根据这一信息,2023年6月23日,人员访问了该地点。然后,警察以20万印尼盾的套餐“覆盖购买”的方式购买了。

然后,在被告出示证据后,警察逮捕了。从审讯结果来看,被告从Hengky(lidik)那里得到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