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被告Zikry Robby八年徒刑,罪名是出售5.27克甲基型麻醉品。
“此外,被告被处以10亿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首席大法官Dahlia Panjaitan在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PN)说,据ANTARA报道,11月2日星期四。
法官小组认为,被告人被判犯有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犯罪行为。
Dahlia说,该文章的本质是,没有权利或非法性,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重达五克以上的I类麻醉品,即5.27克。
“被告有罪的是,它不支持政府的毒品根除计划,而减轻被告在审判中礼貌的事情,从未被定罪和后悔他的行为,”他说。
宣读判决书后,检察官、被告和被告的法律顾问接受了判决。
这一判决比JPU Kejati Sumut Erning Kosasih要求的九年监禁10亿盾的罚款六个月监禁要轻。
起诉书中透露,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缉毒局的人员从Jalan Purwo,Gang Flamboyan Dusun IV Suka Makmur,Deli Tua区,Deli Serdang Regency的公众那里收到了信息,经常通过销售肥皂型麻醉品犯下毒品犯罪行为。
根据这一信息,2023年6月23日,人员访问了该地点。然后,警察以20万印尼盾的套餐“覆盖购买”的方式购买了。
然后,在被告出示证据后,警察逮捕了。从审讯结果来看,被告从Hengky(lidik)那里得到了货物。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