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港税务局3名雇员成为南苏门答腊腐败案的嫌疑人

南苏门答腊 - 检察官办公室在南苏门答腊(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Kejati)的税务义务履行涉嫌腐败案件中任命了三名嫌疑人Vanny Yulia Eka Sari,解释说嫌疑人是涉嫌对腐败犯罪事件负责的一方。这三人是RFG,NWP,RFH,他们是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巨港主要税务局的税务雇员,“他在巨港证实, 星期二 31 十月,被安塔拉没收。他补充说,调查小组已经收集了证据和证据,以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款规定的充分初步证据》,根据2023年10月23日的嫌疑人确定信编号:TAP-16 / L.6 / Fd.1 / Fd.1 / 10 / 2023,三人被指定为嫌疑人,其首字母缩写为RFG。 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此外,RFH根据2023年10月23日的嫌疑人确定信编号:TAP-18 / L.6 / Fd.1 / 10 / 2023被指定为嫌疑人。这些嫌疑人是南苏门答腊特别犯罪调查小组与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主任领导的特别犯罪助理的曝光结果的决定。国家损失的可能性仍在计算中,“他说。嫌疑人违反Primair第2条第(1)款jo的行为。法律第18条 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关于法律的修正案: 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Subsideir 第3条jo.法律第18条 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条 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 关于法律的修正案 编号: 31 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jo.《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或第5条第2款jo. 法律第18条 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条 经法律修订的2001年第20号法律 关于修正法律 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案。

或第12条jo.第18条 法律编号: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关于修正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

范尼补充说,迄今为止接受讯问的证人人数为35人。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特别犯罪调查小组当然将继续探索与其他当事方的参与有关的证据,并立即采取与调查有关的其他必要法律行动,“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