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棉兰法官判处18年徒刑2快递员6公斤冰毒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被告TM18年徒刑。Ridhasa别名Tomy和被告Dudy Iskandar别名Jul在成为六公斤肥皂类麻醉品快递员的案件中。

“判处被告TM。Ridhasa别名Tomy和Dudy Iskandar别名Jul被判处18年徒刑,罚款10亿盾和六个月的监禁,“主审法官Phillip Mark Soentpiet在棉兰地区法院说,ANTARA于10月26日星期四报道。

他说,关于审判的事实,法官小组认为,两名被告被认定犯有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罪行,该款涉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作为主要指控。

菲利普说,该文章的本质是,没有权利或违法,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重达五以上的I类麻醉品,即6000克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

“两名被告的罪责不支持政府根除麻醉品的计划,并被定罪,而减轻被告在审判中的礼貌,承认和后悔,”他说。

法官小组的裁决与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Kejati)的检察官(JPU)Fransiska Panggabean(conform)的要求相同。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向被告、被告和JPU Kejati Sumut的法律顾问提供了七天的思考期。

起诉书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被告Dudy Iskandar联系了被告TM。Ridhasa又名Tomy要求工作。然后,Johan(在调查中)提出了一份工作,将甲基型麻醉品运送到西爪哇的Depok。

两名被告乘车将证据带到瓜拉纳穆国际机场。抵达机场后,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Ditresnarkoba的官员逮捕了两名被告以及证据。

作为审讯的结果,两名被告被承诺,如果他们能将物品带到预定地点,他们将获得6000万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