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12年徒刑,禁毒案件的累犯不妨碍分发冰毒和抽

雅加达 - LPP别名APO(49岁)是一名毒品累犯,再次成为冰毒和摇头丸的信使,从事非法业务。然而,他再次被西雅加达坦博拉区克伦当村Jalan Krendang Barat I的Tambora Police毒品buser的成员逮捕。

LPP嫌疑人别名APO在用摩托车向AFAT(DPO)运送非法货物后被捕。APO以110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了一片甲基苯丙胺。

以前,APO曾成为对流工人。然而,由于收入不足,APO再次被诱惑在坦博拉地区分发甲基苯丙胺。

“APO嫌疑人是麻醉品犯罪的累犯,他于2012年因出售摇头型麻醉品而被捕,当时被判处12年徒刑,”坦博拉警察局局长Kompol Putra Pratama在10月20日星期五与VOI联系时说。

自2012年以来,在监狱牢房中苦苦挣扎以来,APO在2022年才获释。他曾短暂地担任过对流员工。但它又落入了毒品圈。

“98包重达96.77克的布鲁托夹塑料包和六粒红色胶囊形式的摇头丸被APO嫌疑人没收,”他说。

警方还获得了属于嫌疑人的自动摩托车。在行动中,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和摇头丸被储存在黑色麻疹塑料袋中,储存在行李中或摩托车座椅下。

根据他的供词,甲基型麻醉品和摇头丸是由APO嫌疑人从一名首字母缩写为IGA(DPO)的经销商那里获得的。IGA通过首字母缩写为EDI(DPO)的快递员发送麻醉品两次。

9月30日星期六,APO在Kalideres巴士站收到了60包甲基苯丙胺的药品供应。然后,APO于10月9日星期日再次从西雅加达的Kalideres地区获得了56包甲基型药物和5个摇头丸。

“肇事者声称已经分发或销售了大约四个月的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他说。

APO不顾一切地想成为一名经销商,因为他长期以来一直沉迷于甲基苯丙胺。APO也是一名吸毒成瘾者。

“动机是可以免费使用甲基苯丙胺。一些分发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的结果,APO将其用于日常生活成本,“他说。

由于他的行为,APO嫌疑人被指控犯有《甲基苯丙胺和抽毒品犯罪》第114条第(2)款第112条第(2)款UURI第35号条例,涉及最高20年徒刑的麻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