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LPP别名APO(49岁)是一名毒品累犯,再次成为冰毒和摇头丸的信使,从事非法业务。然而,他再次被西雅加达坦博拉区克伦当村Jalan Krendang Barat I的Tambora Police毒品buser的成员逮捕。

LPP嫌疑人别名APO在用摩托车向AFAT(DPO)运送非法货物后被捕。APO以110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了一片甲基苯丙胺。

以前,APO曾成为对流工人。然而,由于收入不足,APO再次被诱惑在坦博拉地区分发甲基苯丙胺。

“APO嫌疑人是麻醉品犯罪的累犯,他于2012年因出售摇头型麻醉品而被捕,当时被判处12年徒刑,”坦博拉警察局局长Kompol Putra Pratama在10月20日星期五与VOI联系时说。

自2012年以来,在监狱牢房中苦苦挣扎以来,APO在2022年才获释。他曾短暂地担任过对流员工。但它又落入了毒品圈。

“98包重达96.77克的布鲁托夹塑料包和六粒红色胶囊形式的摇头丸被APO嫌疑人没收,”他说。

警方还获得了属于嫌疑人的自动摩托车。在行动中,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和摇头丸被储存在黑色麻疹塑料袋中,储存在行李中或摩托车座椅下。

根据他的供词,甲基型麻醉品和摇头丸是由APO嫌疑人从一名首字母缩写为IGA(DPO)的经销商那里获得的。IGA通过首字母缩写为EDI(DPO)的快递员发送麻醉品两次。

9月30日星期六,APO在Kalideres巴士站收到了60包甲基苯丙胺的药品供应。然后,APO于10月9日星期日再次从西雅加达的Kalideres地区获得了56包甲基型药物和5个摇头丸。

“肇事者声称已经分发或销售了大约四个月的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他说。

APO不顾一切地想成为一名经销商,因为他长期以来一直沉迷于甲基苯丙胺。APO也是一名吸毒成瘾者。

“动机是可以免费使用甲基苯丙胺。一些分发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的结果,APO将其用于日常生活成本,“他说。

由于他的行为,APO嫌疑人被指控犯有《甲基苯丙胺和抽毒品犯罪》第114条第(2)款第112条第(2)款UURI第35号条例,涉及最高20年徒刑的麻醉品。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