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埃内姆贝(Lukas Enembe)在审判中为经常的情绪道歉:问答梅涅卡尔,检察官不相信我的答案
帕普阿 - 巴布亚前州长卢卡斯·埃内姆贝(Lukas Enembe)为在涉嫌贿赂和满足案件的审判中不尊重而道歉。
卢卡斯最初是2023年9月4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Tipikor法院对涉嫌贿赂和满足的案件进行审判时发疯了。当时,他在法官小组面前扔了一个麦克风。
根据他的说法,他之所以采取这一行动,是因为他的情绪无法控制。因为,在审判过程中,他感到非常疲惫。
“此外,在审判中,经常引起无法控制的情绪,即使各方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审判应该消耗精力,思想,特别是检察官,对话,审判中的问答,使我的情绪无法控制,”Lukas Enembe在9月21日星期四在雅加达中部地方法院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宣读Pleidoi或辩护备忘录时通过他的律师说。
更重要的是,在检察官的审判期间,似乎他没有信任他的陈述。事实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已经传达了。
「对于所有可能不愉快的事件,我很抱歉,因为提问答案令人垂,背靠背,垂,充满调查,甚至不信任我在审判中的答案,这些答案激起了我的情绪,导致我的健康状况大幅下降,”卢卡斯说。
在之前的审判中,检察官曾提到,被告Lukas Enembe在审判被认为是 Tecela的行为时,扔麦克风和抛出侮辱的行为。事实上,这是加重惩罚的考虑因素之一。
“在审判期间,被告Lukas Enembe犯下了行为,包括发出脏的言语伴随着cacian和在法官面前扔麦克风,被告Lukas Enembe的行为是法院(Misbehaving in Court)中卑鄙和不适当的行为,旨在和意破坏司法机构的权威,”检察官说。
检察官还认为,Lukas Enembe的行为可能是致命的。例如,这是加重卢卡斯要求的原因之一。
“因此,这可以被归类为法院,也可以用作加重对被告Lukas Enembe的惩罚的借口,”检察官说。
Lukas Enembe被判犯有腐败和满足罪。因此,他被判处10年6个月的监禁。
刑事犯罪,检察官还要求Lukas Enembe支付罚款。金额达到10亿印尼盾。
本案中,Lukas Enembe被控违反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a项或第11条,该法涉及对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Jo.《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65条第(1)款。
然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2B条,经2001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关于根除腐败罪的1999年第31号法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