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a Padi来到OJK的客户要求300亿印尼盾的Reksadana的解释

雅加达 - 来自廖内巴淡岛的若干暴徒声称自己是PT Minna Padi Aset Manajemen(MPAM)共同努力的受害者,来到雅加达中部Lapangan Banteng的Soemitro Djohadikusmo大楼的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办公室。他们要求OJK就价值300亿印尼盾的米纳帕迪共同努力案的解决作出解释。

他们质疑OJK的作用和责任始终是监管机构,因为OJK有义务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护,同时为Mina Padi受害者遭受的损失提供解决方案。

“今天,我们与OJK一起参加听证会,要求OJK解释为什么直到今天,Mina Padi的案件一直很慢,几乎没有明确性,”受害者的律师Pestauli Saragih于8月11日星期五说。

7月初,受害者们涌向雅加达警察总部刑事调查股,质疑他们的报告,被处理Mina Padi案件的调查人员接见。当时,众所周知,米纳帕迪的案件仍处于调查阶段,OJK也没有向调查人员提供与该案有关的信息。

LQ印度尼西亚律师事务所(LQ Indonesia Law Firm)的受害者律师La Ode Surya Alirman表示,OJK似乎不坚定,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行动缓慢。

「这个OJK是一个政府机构,但为什么它不是坚定的,想象一下,这个案件已经差四年了,法律确定性不确定。在听证会上,事实证明OJK对解释一些规则感到困惑,即使他们自己制定了规则。这很奇怪,“La Ode说。

受害者们希望米纳·帕迪(Minna Padi)有责任赔偿受害者遭受的所有损失,因为已经投资的钱是受害者辛勤工作的钱,金额为数十亿卢比。

来自巴淡岛的受害者之一Jeono说,此前OJK已经冻结或解散了某些类型的MPAM共同努力,因为有违规行为的迹象。

「根据OJK条例,如果Mina Padi有罪,它必须归还客户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尊重OJK认真执行规则,并要求Mina Padi赔偿所有客户损失,“Jeono说。Mina Padi Asset Management的重置案据称违反了《刑法典》第372条和第378条以及1999年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第8号法律第62条。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UU)第8号法律(UU)第62条,并处以五年徒刑和/或关于TPPU的第8号法律第3.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