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Irfan Widyant声称第一个警察拆除对警察局长的司法妨碍
雅加达 - 被告Irfan Widyant声称在J准将死亡的案件中拆除了妨碍司法的企图。
该声明是由被告Irfan Widyanto在回应Hendra Kurniawan的证词时发表的。
当伊尔凡同意Wakapolri Komjen Gatot Eddy Pramono召集所有知道Ferdy Sambo场景的警察时,索赔就开始了。
当时,被告告诉他,他奉命保护雅加达南部Duren Tiga警察大楼的DVR闭路电视安全哨所。
伊尔凡在12月16日星期五在雅加达南部地方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说:“我想转达的是,向国家警察领导层提交的报告是我第一次打开它。
事实上,他的举动也被认为能够帮助J准将死亡案件的调查过程,因为三天前,警方收到了关于涉嫌蓄意谋杀的报告。
“这意味着在有LP的3天后,我已经报告了实际事实,假设它应该与我们向国家警察领导层报告的事实一致,它可以帮助CID对LP 340进行调查,”说。
“关于这个DVR的事实,我给出了与这个DVR相关的事实。从一开始,我就控制了谁,“伊尔凡继续说道。
另一方面,伊尔凡说,他没有能力反驳被告阿古斯·努尔帕特里亚(Agus Nurpatria)确保闭路电视安全的命令。因为,他只是国家警察厅的一名大三学生。
“我想转达的是,针对证人Karo Paminal的证词,我无力反对或拒绝Kaden A Paminal的命令,在我知道这是一个分层命令之后,来自当时仍然活跃的Karo Paminal或Kadiv Propam,”他说。
“鉴于该命令符合最高法院管辖区的现行条例。我补充说,我是奉卡尼特的直接命令来到那里的。命令有口头命令和书面命令。书面命令的意思是我的领袖,即我的卡尼特的权威。换句话说,我去犯罪现场的责任应该是我的领导的责任,“伊尔凡说。
Irfan Widyanto被指控在雅加达南部Duren Tiga警察大楼的安全哨所拍摄和复制闭路电视DVR。
因此,涉嫌违反《刑法》第19号法律第49条第33条补贴第48条第(1)款第32条第(1)款和/或《刑法》第233条的第二次起诉补贴《刑法》第221条第(1)款至第2项,以及《刑法》第55条第1款至第(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