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批评刑法的人,法律和人权部:不要先说,先读和理解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ham)要求公众在提出批评之前首先了解新刑法(KUHP)中包含的条款内容。

“不要只是说说而已,所以在询问之前,先阅读它。如果你读过它,你首先会理解它,“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Wamenkumham)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希亚里耶在雅加达说,12月12日星期一引自安塔拉。 

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在回答有关《刑法》第263条的问题时转达了这一情况。参考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刑法法案草案版本,该条款规范了虚假新闻或通知的广播或传播。

第263条第(1)款全文规定,任何人在明知新闻或通知是虚假的,导致社会骚乱的情况下广播或传播新闻或通知,应处以六年以下监禁或五类以下罚款。

然后第(2)分节规定,任何人在有理由怀疑新闻或通知是谎言,可能导致社会骚乱时广播或传播新闻或通知,应处以不超过四年的监禁或不超过第四类的罚款。

Eddy补充说,该条款不是新条款,因为它已经存在于1946年关于刑法条例的第1号法律中,确切地说是第14条和第15条。

当时,加札马达大学(UGM)刑法教授强调,政府刚刚于12月6日星期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过的《刑法》中规定的第263条的存在没有问题。

同样,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Hamonangan Laoly表示,在新刑法通过成为法律之前,政府已与新闻委员会进行了协调。

“我们已经与新闻委员会会面并进行了解释,”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