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ham)要求公众在提出批评之前首先了解新刑法(KUHP)中包含的条款内容。

“不要只是说说而已,所以在询问之前,先阅读它。如果你读过它,你首先会理解它,“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Wamenkumham)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希亚里耶在雅加达说,12月12日星期一引自安塔拉。 

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在回答有关《刑法》第263条的问题时转达了这一情况。参考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刑法法案草案版本,该条款规范了虚假新闻或通知的广播或传播。

第263条第(1)款全文规定,任何人在明知新闻或通知是虚假的,导致社会骚乱的情况下广播或传播新闻或通知,应处以六年以下监禁或五类以下罚款。

然后第(2)分节规定,任何人在有理由怀疑新闻或通知是谎言,可能导致社会骚乱时广播或传播新闻或通知,应处以不超过四年的监禁或不超过第四类的罚款。

Eddy补充说,该条款不是新条款,因为它已经存在于1946年关于刑法条例的第1号法律中,确切地说是第14条和第15条。

当时,加札马达大学(UGM)刑法教授强调,政府刚刚于12月6日星期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过的《刑法》中规定的第263条的存在没有问题。

同样,法律和人权部长Yasonna Hamonangan Laoly表示,在新刑法通过成为法律之前,政府已与新闻委员会进行了协调。

“我们已经与新闻委员会会面并进行了解释,”他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