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佐科的指示,《刑法法案》的社会化针对各个地区,包括3T

雅加达 - 政府正在积极将刑法草案(RKUHP)社会化到社会各阶层。IKP继续在通信和信息技术部总统佐科·维多多(Jokowi)的指导下,通过新闻总局(Ditjen),与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协调部(Kemenkopolhukam)以及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ham)一起举办了“刑法法案社会化”活动。

通信和信息部通信信息司司长班邦·古纳万(Bambang Gunawan)在讲话中解释说,有数百名在线参与者参加的《刑法法案》的社会化是《刑法法案》一系列公共对话方案的一部分。《刑法典法案》的社会化以公共对话的形式在印度尼西亚全国的11个城市进行。

“预计这次活动将成为将有关RKUHP调整到整个公共元素的讨论社会化的一种手段。在不久的将来,RKUHP将获得批准,这是印度尼西亚人民的原始产品,“Bambang说。

这次在线进行的《刑法典法案》的社会化活动也介绍了印度尼西亚中部公共信息推广(PIP)的参与者。班邦说,PIP是通信和信息部的战略合作伙伴,帮助传播政府计划和政策,特别是在3T(最外围,边境和弱势群体)地区。

“以及其他仍然需要面对面信息传播的地区。特别是对于没有收到互联网信号和接入的地区。我希望通过这项活动,PIP的同事能够以更容易被公众接受的语言传播与RKUHP相关的良好信息。

PIP在向社区传播与RKUHP有关的信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班邦说,RKUHP中包含的几篇文章与社区的利益直接相关,特别是生活在该地区的人们。例如,与RKUHP中有关畜牧业和农业问题的规则有关。

“实现以Pancasila为基础的国家法律需要通过法律发展努力建立一个和谐,协同,全面和充满活力的国家法律体系。其中之一是修改刑法,“班邦解释说。

在网络研讨会上,通信和信息部还介绍了三位专家顾问,他们帮助公众接收与RKUHP有关的信息,即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协调部信息通信和设备协调副手Arif Mustofa,印度尼西亚大学院士(UI)Surastini Fitriasih和Trisakti大学法学院讲师,也是MAHUPIKI Yenti Garnasih的主席。

阿里夫·穆斯托法(Arif Mustofa)在此场合解释说,适用不符合人们生活的刑法要求对《刑法》进行翻新,该法典以前是荷兰殖民时代的国家法律遗产。这是因为与荷兰占领时代相比,印度尼西亚的社会生活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通过《刑法法案》调整了这些变化。

“需要一部新的刑法来取代荷兰制定的刑法。有些事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通过RKUHP调整这些变化。政府希望建立一个国家刑法重新编码系统,以取代旧的荷兰制造的刑法,“他说。

RKUHP讨论本身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从1958年到现在。RKUHP是通过印度尼西亚的价值观制定的,旨在使印度尼西亚的犯罪制度非殖民化。RKUHP还在其讨论期间优先考虑民主化,该讨论经历了7个总统领导时期。

“有15个部委和17名教授和刑法专家参与其中。自1970年以来,政府已经开始设计RKUHP,以取代目前的KUHP。KUHP的讨论过程非常漫长,“阿里夫说。

阿里夫继续说,目前,印度尼西亚已经拥有并生产了相对准备颁布的RKUHP。政府通过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Wamenkumham)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三委员会提交了最新的RKUHP草案。政府还继续开展公众对话,让更广泛的社区了解。

“以及为对话打开空间,以收集对现有RKUHP的意见,”他说。

Trisakti大学法学院讲师Yenti Ganarsih解释说,政府准备的RKUHP作为刑法和现代刑事制度具有17个优势。在编制RKUHP时,政府考虑了平衡原则,以修订公开和有限的刑法。

“RKUHP的几篇文章还优先考虑了主要犯罪,这些犯罪较轻,以扩大基本类型的犯罪,如监督和社会工作。刑事罚款也分为8类,“Yenti说。

Yenti在演讲中解释说,RKUHP为法官发布宽恕决定提供了法律保护伞。法官可以决定是否不实施犯罪或不实施犯罪行为。法官将考虑行为的轻盈程度、肇事者的个人状况、犯罪时的情况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直到正义和人道。

“这是法官的原谅,它已经进入审判。如首先进入侦查阶段的恢复性司法。必须指出,法官已经原谅了法官的考虑,“Yenti说。

印度尼西亚大学(UI)学者Surastini Fitriasih解释说,政府已经更新了RKUHP初稿中的几篇文章。《刑法》的编纂小组继续举行会议,讨论公众对RKUHP的意见,特别是关于RKUHP中14条关键问题的意见。

“9月18日的RKUHP草案有14个关键问题,是公众关注的,也是政府听到的,”他说。

苏拉斯蒂尼解释说,《刑法法案》中引起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刑法》第218条规定的与侮辱总统有关的条款。苏拉斯蒂尼确保《刑法》第218条无意恢复《刑法》第134条关于总统建议的第134条,该条已被宪法法院所禁止。

“但相反,它指的是第013-022/PUU-IV/2006号宪法法院关于《刑法》第207条的审议和决定,该条规定,就侮辱总统或副总统作为适当官员而言,可以根据一般权力定性条款起诉,但作为Delic投诉,“他说。

苏拉斯蒂尼确保RKUHP第218条不会限制民主自由和争论。因为文章对可以包含在刑事领域的批评和侮辱给出了明确的限制。据解释,批评是为了公共利益,因此不能受到惩罚。

他说:“这项规定符合侮辱友好国家元首的安排,也是侮辱普通公民和侮辱官员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