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委员会:政府和DPR必须跟进宪法法院关于医用大麻的决定

雅加达 - 众议院(DPR)第三委员会成员Taufik Basari认为,政府和议会必须对宪法法院(MK)的决定采取后续行动,该决定拒绝对与使用医用大麻有关的麻醉品法进行司法审查。宪法法院指出,正在测试的材料是一项公开的法律政策。

“政府和DPR有义务跟进对宪法法院决定的审议,在正在进行的关于修订《麻醉品法》的讨论中,制作有关使用大麻作为卫生服务或疗法的材料,”陶菲克告诉记者,7月21日星期四。

陶菲克说,宪法法院在裁决中强调,政府应立即跟进有关第一类麻醉品的研究和研究的裁决。因此,据他说,为了支持讨论,政府需要立即进行研究和调查。

“宪法法院在其裁决中强调了'立即'一词,将其以粗体字表示这项研究结果的紧迫性,”NasDem政治家说。

陶菲克建议政府参考国际层面的现有研究。包括药物依赖问题专家委员会(ECDD)的一项研究,该委员会于2019年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世卫组织成立的麻醉药品委员会(CND)提出了建议。

“通过修订1961年《麻醉品公约》,使大麻或大麻成为可用于卫生服务的麻醉品类别,并通过CND的投票机制获得批准。因此,可以根据宪法法院裁决的确认立即进行研究,“他解释说。

关于关于修订《麻醉品法》的材料的讨论,陶菲克补充说,在提到宪法法院裁决的法律考虑时,可以作出全面的安排。他说,禁止、管制和使用某些类型的医疗麻醉品可以包含在法律中。

“同时,其他技术规定可以根据科学的不断发展在衍生规则中进行监管,”这位熟悉地称为Taubas的人说。

“这样,一些具有高依赖性的麻醉品仍然可以得到严格控制,同时以严格的机制用于卫生服务,”Taubas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