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允许对重症儿童进行致命注射

雅加达-荷兰政府将允许医生对重病的1至12岁儿童实施安乐死或致命注射。规则是赞成和反对政策者之间进行数月辩论的高潮。

荷兰卫生部长雨果·德·容格(Hugo de Jonge)表示,需要修改法规,以帮助一小部分痛苦且没有希望的重病儿童。该规则的目的还在于消除儿童无法忍受的痛苦。

新规定将废除对医生实施安乐死的起诉的威胁。荷兰政府估计,新规定每年将至少影响5至10个儿童。

荷兰不是唯一执行这一致命注射规定的国家。 10月15日,星期四,英国启动《卫报》的首个实施国家。

自2014年以来,比利时允许年轻重症患者实施安乐死。 2016年和2017年,两个分别为9岁和11岁的比利时孩子率先安乐死。

如果患者及其父母同意,对12岁以上的儿童来说,终生干预也是合法的。一岁以下的婴儿也可以在父母的同意下终止生命。

在允许致命注射的法规出台之前,通常会对重病儿童进行姑息治疗,即减少营养摄入以加快死亡速度。采取行动以结束患者生命的医生将面临起诉。

辩论

医生呼吁改变这一说法,认为在1至12岁之间为儿童提供的这一缺口是“灰色地带”。这个问题在执政的四党联盟中引起了激烈的辩论,在德容格和更为保守的领导人克里斯滕·Unie的领导下,两个基督教政党都表示反对。

De Jonge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辩论,但他面临ChristenUnie的反对。但是德·容格(De Jonge)在致荷兰议会的一封信中宣布了政府的意图,他引用了最近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了对医生法律变化的压倒性支持。

De Jonge写道:“这项研究表明,对于那些无法治愈的儿童,医生和父母来说,有必要停止生命,他们的病情令人绝望,难以忍受,并在不久的将来死去。”

要获得安乐死,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患者必须忍受“无法忍受的无尽痛苦”。至少两名医生必须批准该程序。

自2002年以来,在自愿和经过深思熟虑的案件中,医生已能够为荷兰的成年人提供安乐死。由于患者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决定实施安乐死,因此没有治愈或替代疗法的希望。去年荷兰发生了6,361例安乐死病例,占该国总死亡人数的4%以上。其中,有91%用于绝症。

另一例安乐死涉及严重的精神疾病。两年前,一直自杀的29岁的奥雷莉亚·布劳斯(Aurelia Brouwers)一案引发了辩论,当时荷兰电视台RTL Nieuws的一部纪录片中讲述了她的死决定。布劳威尔斯去世前两周拍摄了影片,包括参观他为葬礼选择的火葬场。

布劳维尔斯医生本人并不想帮助他的病人结束生命。但是他的愿望是在海牙的Levenseindekliniek(生命终结诊所)注册后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