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怎么能被称为失去公民身份?这是对人权部的明确解释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Kemenkum HAM)法律总局(AHU)解释说,可以说一个人失去或放弃公民身份,然后必须首先提出申请。

“人们被宣布迷失方向,所以必须首先提出申请,”AHU Kemenkumham RI Baroto总局国家行政局局长在一次讨论中说,根据2006年第12号法律,根据2006年第12号法律,在雅加达监测公民身份,Antara的话说。

如果一个人没有向政府申请撤销或释放公民身份, - Kemenkumham - 那么AHU总局不会记录或记录任何数据。

“所以关键是,如果没有申请,那么人权部就没有数据表明有关人员是否失去了公民身份,”他说。

但是,如果有关人员申请公民身份豁免,则AHU总局将处理政府放弃其公民身份。

之后,人权部AHU总局将通过部级法令宣布有关人员丧失公民身份的地位。

一方面,巴罗托承认,人权部无法发现持有两本护照的人的案件,但没有向该国报告。

在他的发言中,他转达了导致印度尼西亚公民失去公民身份的若干观点,包括自愿获得其他国籍。

第二,不要拒绝和放弃其他国籍,总统根据自己的申请宣布被剥夺公民身份,并且有关人员已经年满18岁,并且已经在国外结婚和生活。

此外,未经总统许可,进入外国士兵服役,自愿进入外国服役,并宣誓或宣誓效忠另一个国家。

不是必需的,但参与选择了对一个国家具有宪法意义的东西,其名称中有来自外国的护照或信件,并且仍然有效。

最后,印度尼西亚公民失去公民,因为他连续五年在国外生活,而不是在国家服务的框架内,没有法律理由,故意不表达在五年期限结束前保持公民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