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消费基金在DPRD Pringsewu Lampung被判处1年徒刑
BANDARLAMPUNG - 首席大法官亨德罗判处Sri Wahyuni一年监禁,被指控在楠榜Pringsewu DPRD的食品和饮料消费资金冒泡中腐败。
"令人信服的是,被告被证明犯有腐败罪,"他在安塔拉3月10日星期四报道的班达兰蓬地区法院IA级Tanjungkarang的听证会上说。
除了以监禁惩罚被告外,法官还判处被告支付国家损失的5000万卢比补贴者监禁三个月。
"如果不支付罚款,那么它将被监禁三个月所取代,"他说。
在判决中减轻了罪责,被告在审判期间彬彬有礼,从未被定罪,并已归还国家损失。
在定罪的同时,被告的行为并不支持政府打击腐败的计划。
在本案中,被告是Pringsewu DPRD的秘书处便利和协调Kasubbag,被认定违反了印度尼西亚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号法律第38条第(1)款,该法经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31号法律修正案和补充。
在回应判决时,情报科(Kasi Intel)负责人Kejari Pringsewu,Median Suwardi通过检察官Kejari Pringsewu,Marwan Jaya Putra表达了他的想法。被告的法律顾问Heri也说了同样的话,他在判决书中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