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没有雨,没有风,突然众议院于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通过了2009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Uu Minerba)的第4号法律(Uu Minerba)的修订提案。事实上,该提案仅在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由DPR立法机构(Baleg)讨论了一天。
拟议的《米纳巴法》修订引发了强烈的反应,因为在宗教团体之后,现在轮到大学和中小微企业/合作社获得管理采矿业务许可证。Baleg DPR主席Bob Hasan承认,通过这项修订,政府将为中小微企业,大学和合作社提供机会,因为它以前是授予公有和私营商业实体的。
以前在2009年第4号法律的第三修正案中,即2020年Minerba第3号法律,第75条第3款规定了向国有企业(BUMN)和区域拥有的企业(BUMD)提供特殊采矿业务许可区(WIUPK)的优先权。同时,如果你看看Baleg发起的拟议修订的Minerba法草案,矿业管理机构的优先范围正在扩大。
正如《矿产和煤炭法》第75条第2款修订提案所述,第(1)款所述的IUPK可授予国有企业、区域拥有的商业实体、合作社、中小企业、宗教社区组织拥有的商业实体、大学拥有的商业实体或私营企业。
同时,第75条第3款的拟议修正书面修正案是,国有企业、区域拥有的商业实体、合作社、中小型企业、宗教社区组织拥有的商业实体、第(2)款a至f项所述的大学拥有的商业实体在获得IUPK时优先考虑。
采矿观察员Ferdy Hasiman表示,2009年关于矿产和煤炭(Minerba)的第4号法律的第四修正案比修订法律更值得称为添加。这是因为《矿产和煤炭法》中文章的变化和添加更侧重于扩大采矿经营许可证(IUP)的目标受益者。此外,目前有效的《矿产和煤炭法》是2020年第3号法律,该法律修订了之前的法律,2009年第4号,仅修订了,年满四年。
「这项法律只在2020年修订,只有4岁。没有困难的情况,因为这项法律必须修订。我认为它没有修订,而是增加了。在许多文章中,添加IUP被移交给MSME,社区组织,大学和合作社,“他说。
“任何行业的经济、工业或附加值都没有紧迫性,什么都没有。唯一存在的是分享IUP,“他继续说道。
印度尼西亚矿工协会(APNI)的秘书Meidy Katrin Lengkey在修订Minerba法中质疑正义原则。他透露,他的政党不拒绝向宗教团体、大学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采矿用地的计划。但是,发放许可证的过程必须经过正确的机制,例如公开拍卖。
因此,他的政党拒绝了由Baleg发起的《矿产和煤炭法》的修订,因为许可证是通过特定群体的优先规模发放的。“我们拒绝优先事项。显然,例如,在100(公顷)的面积(矿山)中,它必须具有尽可能多的能力,重型设备的数量必须尽可能多,“他说。
斯里维加亚大学校长Taufik Marwa表示,大学必须考虑各个方面和管理能力,不能立即确定是否同意大学的采矿加工潜力。
“我们(Unsri)将研究这项政策的各个方面。大学的业务核心是学术。无论是否接受,都将首先研究。可以肯定的是,总的来说,这并不一定被视为一个机会,它将彻底研究Minerba法的修订,“他解释说。
他解释说,对于将要获得IUP的大学,必须强加一些特殊要求。例如拥有合格的人力资源(HR),支持设施并拥有采矿科学研究(prodi)计划。
此外,该校园必须注册为国立法律实体大学(PTNBH),该大学可以管理政府授权的学术和非学术方面。目前,印度尼西亚有23个校园已经拥有PTNBH的地位。
他认为,拥有人力资源和配套设施的校园在管理采矿业务时,将不太可能允许环境破坏。因为有学者了解环境保护的概念,可以为保护环境而努力。一种方法,即不要彻底利用矿区,因为有些区域必须保存或重新造林。
陶菲克强调,自然资源管理,如果由大学持有,不仅是其核心业务计算盈亏,而且还运行学术理想主义者,并考虑人民的福利。“另一回事是私营公司给出的。其业务核心是利用,所以利用自然资源,计算是利用自然资源的盈亏。如果在大学中,这是可以避免的,因为还有其他方面,它也可以是矿场,这是矿业学生实践的地方。它不会追求过度的自然资源收益和剥削,“他补充说。
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Celios)主任Bhima Yudhistira评估说,向大学颁发宗教组织颁发采矿许可证非常令人担忧,因为他们缺乏管理矿山的能力。“担心以后它只会是一种经纪人,无论是宗教组织还是校园。因此,以后管理矿山的人不是校园,他们只能获得IUP(采矿业务许可证),但管理仍然给予私营部门。因此,在良好的采矿治理方面没有区别,“他说。
据他介绍,向宗教团体向校园提供采矿许可证优先违反了商业竞争的原则。这是因为优先授予的WIUP是不合理的,因为它们都必须基于拍卖。因此,Bhima声称,Baleg DPR对Minerba法的闪电修订的讨论与2024年第76号总统条例(Perpres)的担忧有关,该条例规定为社区组织授予采矿许可证已被宪法法院取消。
此外,采矿不是宗教群众组织或大学的商业领域。此外,大学应该更加关注教育。另一方面,采矿管理还需要大量资金。Bhima也认为这是一件有矛盾的事情。原因是,目前的大学存在财务困难。这可以从一些大学中看出,这些大学开始增加单一大学(UKT)的资金。“所以资金流血的校园,但怎么会被告知要进入矿山。这显然是错误和错误的,它可以使校园或大学的财务状况恶化,“Bhima补充道。
破坏大学使命
UGM的能源经济观察员Fahmy Radhi评估说,宗教组织和大学在管理采矿方面没有能力。原因是,宗教组织和大学没有足够的经验成为采矿企业家。他解释说,采矿业务,从输入到输出,对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因为,煤炭是脏的能量。换句话说,如果群众组织和大学进入采矿界,他们会为破坏环境做出贡献。
另一方面,有许多非法采矿是相互关联的。法赫米说,这反而与宗教组织和大学的目标相冲突。“嗯,这将损害宗教组织和大学,这些机构和大学的使命实际上是教育中的神圣的,”他补充说。
采矿倡导网络(Jatam)法律司司长穆罕默德·贾米尔(Muhammad Jamil)同意一项向大学授予采矿同意的计划,其味道是“友好”。他声称,DPR和政府正试图利用大学将破坏环境的采矿活动合法化。
给予共识,是一种虐待大学机构的形式,应该站在矿业活动受害者社区一边。政府似乎也在试图通过向校园“授予”WIUP管理许可证来放弃改善学者福利的责任。
“国家(政府)在确保学者福利方面的失望必须通过curas来解决,即让校园通过开采来养活自己,”他说。
Jamil说,《米纳巴法》的修订不能仅仅被解释为执行宪法法院三项裁决的步骤,即裁决,即裁决编号59 / PUU-XVIII / 2020、60 / PUU-XVII / 2020(正式测试)和裁决编号64 / PUU-XVIII / 2020(物质测试)。这是因为《米纳巴法》的修订实际上似乎是众议院议员寻求积累自然财富的机会的一种策略形式,特别是以会众、系统和法律的方式进行的矿产。“自然财富的融资与宫殿和议会政治精英的背景和利益密不可分,其中大多数来自商人的背景,”他补充说。
此外,Jamil继续说,根据ICW的搜索,2024-2029年期间有354名DPR成员具有企业家的背景。至于红白内阁,在48名部长中,多达34名具有商人背景。其中15人拥有采掘业务,其中包括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ESDM)Bahlil Lahadalia,他在北马鲁古拥有业务章鱼。
至于水Muhammadiyah大学法律讲师Satria Unggul Wicaksana表示,修订Minerba法与大学采矿营业执照有关,在处理利益冲突时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即寻求利润和研究或科学发展。
这是一个异常,大学领导层在面对利益冲突时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即校园领导层以后无法区分大学的核心,无论是寻求利益还是进行研究。“另一种形式是与权力相连的校园社区之间的内部冲突,”他说。
“这不仅仅是为校园或其他非营利组织等群体提供民粹主义计划,而且要重要得多的是,采矿经理的治理确实必须妥善考虑,”萨特里亚继续说道。
他强调了理解利益冲突问题的重要性,因为也没有同步的法规。例如,在校园的背景下,有必要研究良好大学治理与特殊采矿营业执照区域之间的相关性。
萨特里亚强调,大学从一开始就没有设计管理采矿。“在实施之前,如何协调法规,许可等。令人担忧的是,校园旗,在摘要标志中,这只被经纪人使用,在采矿管理许可证中,“他说。
采矿能源法律研究中心(Pushep)执行主任Bisman Bakhtiar补充说,他评估了Minerba法的修订,该法在被DPR加快时并不紧迫,在形式上或物质上是不合适的。此外,《米纳巴法》的修订不包括在2025年国家警察局中。
“因此,讨论这项法案没有依据。如果你以公开的累积理由使用,因为宪法法院的裁决也是不合适的,因为2024年12月的Minerba法的司法审查(材料测试)被拒绝了。因此,没有迫切的理由修订Minerba法,“他说。
比斯曼还同意,向大学发放采矿同意许可证是不合适的。“除了研究或仅实施高等教育三法。将教育与采矿业务混为一谈,对大学和采矿治理来说绝对是不好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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