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谷歌在与Android有关的欧盟反垄断罚款的长期法律斗争中失败。欧盟最高法院驳回了谷歌及其母公司Alphabet的上诉。

根据7月3日星期五引用的Anadolu Agency的报告,罚款价值约为41亿欧元或47亿美元。以每美元17,700印尼盾的汇率计算,其价值相当于约83.2万亿印尼盾。

欧洲法院周四表示,对普通法院先前裁决的上诉被驳回。该裁决使对谷歌的罚款保持不变。

谷歌被认为滥用了谷歌搜索在Android生态系统中的主导地位。主导地位意味着在市场上占据如此强大的地位,以至于一家公司可以影响竞争。

Anadolu Agency报道,该案件始于2018年。当时,欧盟委员会表示,谷歌通过预装协议和许可条款滥用其主导地位,以促进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在基于Android的移动设备上。

预安装意味着应用程序在购买设备或首次使用时就已经安装了。在这种情况下,谷歌搜索和Chrome通过与设备制造商的协议在Android设备上获得初始位置。

欧盟委员会最初对谷歌处以总共43.4亿欧元的罚款。Alphabet被认定对部分罚款负有连带责任。

在第一级,普通法院确认了谷歌行为被归类为单一和持续违规行为。然而,法院推翻了欧盟委员会关于与设备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达成一系列收入分享协议的决定。

在部分取消后,普通法院将罚款降低到41.25亿欧元。Alphabet也承担了15.2亿欧元的共同责任。

在最新裁决中,欧盟法院表示,一般法院在评估谷歌Android协议的反竞争影响方面没有法律错误。

法院认为,普通法院可以考虑更广泛的经济背景,包括收入分配协议。法院也不必总是进行反事实分析来证明滥用支配地位。

反事实分析是与其他情况进行比较,如果所讨论的做法没有发生。

欧洲法院还证实,预装应用程序受益于现状偏见。这个词指的是用户倾向于保持现有选项。

法庭驳回了谷歌和Alphabet的论据,即所观察到的市场行为只是由用户偏好或服务质量决定的。

法院还表示,总法院在确认欧盟委员会对Android预安装要求和反碎片化协议的评估时是正确的。就Android而言,反碎片化与制造商不制造与谷歌标准不同的Android版本的要求有关。

这种做法被认为可以限制竞争并加强进入市场的障碍。

此外,欧盟法院支持一般法院的决定,即将违规行为归类为单一和持续的违规行为,尽管部分取消了与收入分配协议有关的某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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