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经过几次审判,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的法官Amit P. Mehta最终裁定谷歌对搜索引擎业务进行了垄断。

「谷歌是一家垄断公司,谷歌是一家保留其垄断的公司。谷歌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哈基姆·梅赫塔在裁决中说。

在277页的裁决结果中,司法部和州政府起诉谷歌,指控谷歌在加强其主权方面非法行事,每年向苹果和三星等公司支付数十亿美元,使其搜索引擎默认在其设备和浏览器上。

以下是我们关于DOJ案中今天决定的声明:“这一决定承认,谷歌提供了最佳的搜索引擎,但得出结论,我们不应该被允许轻松可用。我们赞赏法院的裁定,即谷歌是“该行业最高质量的...

DOJ辩称,谷歌已经提供了近90%的网络搜索,通过支付成为默认选项,谷歌可以防止其竞争对手达到竞争所需的规模。

出于这个原因,Google DOJ最终在数据收集和收集方面被认为是受益的。因为根据Mehta的说法,用户越多,广告商就越多。

“配售协议也使谷歌在其他重要事项中受益。用户数量越多意味着广告商的数量越多,广告商的数量就意味着收入的增长,“他解释说。

默认搜索,谷歌终于每天通过这些访问点收到数十亿次查询。谷歌从搜索中获得了大量的用户数据。

“谷歌随后使用这些信息来提高搜索质量,”他继续说道。

谷歌全球事务总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在回应DOJ的决定时,在X上表示,他们将对裁决向法院提出上诉。

「我们赞赏法院的裁定,谷歌是业内最高品质的搜索引擎,使谷歌每天获得数亿用户的信任,谷歌长期以来一直是最好的搜索引擎,特别是在移动设备上,“不断创新搜索”,“苹果和Mozilla有时将谷歌的搜索质量评估为竞争对手,并认为谷歌是最好的。

因为在审判期间,谷歌辩称,其显着的市场份额是由消费者欣赏的更好的产品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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