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1月24日星期一,苹果公司被荷兰反垄断监管机构罚款500万欧元(812亿印尼盾),原因是未能遵守开放其应用商店以允许荷兰约会应用程序提供商使用替代付款方式的命令。

苹果公司1月15日表示,它已遵守去年12月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的命令 - 但监管机构周一表示,苹果尚未完全这样做。

"苹果在几个方面未能满足要求,"ACM在路透社援引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最重要的是,苹果未能调整条件,因此约会应用程序提供商仍然无法使用其他支付系统。目前,约会应用程序提供商只能表达他们的'兴趣'。

无法立即联系到苹果对此发表评论。该公司将于12月对ACM的决定提出上诉。

ACM表示,它已将其决定通知公司,苹果将受到每周500万至5000万欧元不等的罚款,直到公司遵守。

在许多国家,苹果公司继续面临允许替代支付方式的压力。这就是韩国一家法院赢得诉讼时的影响,该诉讼迫使苹果在应用商店中开设第二方支付服务。

苹果本身一直认为,提供第三方支付应用程序可能会在其系统中打开漏洞。但这一借口对他们对抗法院命令几乎没有帮助。

在韩国取得成功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不幸的是,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政府也纷纷效仿。印度尼西亚的苹果公司仍然可以自由地通过其平台为应用程序使用征收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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