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儿童保护委员会贩运和儿童剥削专员Ai Maryati Solihah说,儿童很容易被包括性剥削在内的社交媒体通过社会剥削。

艾未未说:“在一个案例中,剥削是非常系统地进行,使儿童成为受害者。对儿童进行了剥削,录音,然后分发了录音。”

根据KPAI在贩运和剥削领域的数据,卖淫受害者的儿童是最高的。针对儿童进行性剥削和贩运的一种模式是通过社交媒体。

另一方面,涉及儿童的色情和网络犯罪也很高。根据KPAI数据系统,2018年有116名儿童是网络性犯罪的受害者,有96名儿童是网络性犯罪的犯罪者,有134名儿童是社交媒体上的色情犯罪的受害者,有112名儿童是色情媒体所有权的犯罪者。

他说:“向公众披露的数据和案例更多是关于冰山现象。实际上,肯定有更多的案例发生了。”

基于在线的性剥削形式包括将儿童用于色情目的;修饰和色情,即使用假身份与孩子一起进入网络空间,然后说服孩子交换色情照片;以及性侵犯,即通过使用包含儿童色情内容的照片作为威胁,继续对儿童进行网络勒索,以此来修饰和性爱。

艾未未说,印度尼西亚已经有许多有关保护儿童免遭剥削的法律和法规。这些法规包括关于劳动的2003年第13号法律,关于消除贩运人口罪的2007年第21号法律以及关于《关于买卖儿童的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的2012年第10号法律,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

然后,还有2014年第35号法律,其中涉及2002年第23号法律,涉及儿童保护法,2008年第44号法律,涉及色情内容,以及2008年第11号法律,涉及电子信息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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