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Bareskrim Polri调查人员已开始调查玛丽亚·波林·卢莫瓦(Maria Pauline Lumowa)涉嫌洗钱犯罪(TPUU),这是BNI盗窃案的涉嫌人,价值1.7万亿印尼盾。

通过检查来自私人银行部门的三名证人来进行这种深化。除TPPU之外,检查还用于调查其他方参与的指控。

7月28日,星期二,警察总部阿维·塞蒂约诺准将警察公共关系部门的卡洛·彭马斯说:“调查人员将对虚构的信用证下的资金流动进行调查。”

但是,不幸的是,他没有指定有问题的三家银行。但是,从这三家银行的证词中,他们将追踪玛丽亚腐败所产生的资金流向。

阿维总结说:“很明显,警方将追踪这笔钱。调查人员将追踪这笔钱的流向,所有钱都将接受检查。”

调查计划是从另一名嫌疑人那里提取姓名缩写Adrian Herling Waworuntu(AHW)的信息之后进行的下一步调查。

同时,Maria Pauline Lumowa是印尼政府的逃犯。这是因为他是使用虚构的信用证(L / C)模式在BNI Kebayoran Baru银行的现金盗窃案中的嫌疑人。

在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期间,按当前汇率计算,BNI银行亏损1.36亿美元和5600万欧元,折合1.7万亿卢比。这笔钱是由Maria Pauline Lumowa和Adrian Waworuntu拥有的PT Gramarindo Group的贷款。

BNI银行开始感到怀疑。因为,由于名义上的大额,借贷过程非常困难,它非常容易运行。怀疑PT Gramarindo集团得到了BNI银行不道德的雇员的协助,因为贷款申请仍同意迪拜银行肯尼亚有限公司,瑞士罗斯班克银行,中东银行肯尼亚有限公司和华尔街银行的信用证担保。

而且,一些成为担保人的银行不是BNI银行的代理银行。这种怀疑在2003年6月变得更加强烈。BNI调查了PT Gramarindo Group的财务交易。结果,该公司从未出口或与贷款过程中报告的不一致。

直到最后,BNI向国家警察总部报告了涉嫌虚构的信用证。但是,玛丽亚·波林·卢莫瓦(Maria Pauline Lumowa)于2003年9月或在被任命为嫌疑人之前一个月,离开了印度尼西亚前往新加坡。

从调查结果中发现,该名女子于2009年经常在荷兰,并经常往返新加坡。实际上,众所周知,玛丽亚(Maria)自1979年以来一直是荷兰公民。因此,印尼政府曾试图两次向荷兰政府提出引渡申请,确切地说是在2010年和2014年。

但是,荷兰政府拒绝了该请求。相反,它为Maria Pauline Lumowa提供了在荷兰进行审判的选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在2004年发布的红色通知,直到最后,这名妇女于2019年7月16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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