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从10月22日开始,12岁以下的儿童再次被允许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乘坐火车出行。
塞马朗的维斯努·普拉穆迪约行动区(Daop)4 Semarang负责人说,这项政策符合交通部关于在大流行期间乘火车旅行的通函,日期为10月20日。
他说,尽管没有接种疫苗的要求,但12岁以下的儿童在乘坐长途列车旅行之前,仍必须出示COVID-19免费证书。
他说:"乘坐火车旅行的12岁以下儿童必须由父母陪同。
他说,对于旅行的儿童来说,出示家庭卡的要求也是必要的。
他说,除了允许12岁以下的儿童乘火车旅行外,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之前实施的新规定是,在购票时必须输入户籍号码。
据他称,该条例旨在支持政府在各公共服务部门使用身份证号码的计划。
此外,他说,强制使用身份证号码(NIK)也旨在验证与佩杜利林东吉申请合并的准乘客的疫苗接种状况。
他继续说,KAI还确保乘火车旅行的乘客继续遵守严格的健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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