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AR(23)在雅加达市中心地铁警察作虚假报告的人受到《刑法》第220条的威胁。由于他的行为,AR被迫根据警方规定的文章服刑1年零4个月。
东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副局长法纳尼说,AR采取行动的动机是嫌疑人无法支付他的日期,所以他的摩托车和手机被拿走。
"犯罪者必须支付 50 万印尼盾(开放 BO 服务)。AR是一名销售人员",他告诉记者,星期一,10月11日。
AKBP法纳尼解释说,由于AR没有付款,肇事者没收了他的贵重物品在贝卡西公寓区。然而,法纳尼继续说,AR实际上向他的家人或其他人报告,他被抢劫,并在东雅加达警方做了虚假报告。
他说:"关于贝卡西公寓的没收案,南贝卡西警方正在调查此案,并已报告在那里。
如前所述,东雅加达地铁警察通过公开的BO Michat申请揭露了AR(23岁)的虚假报告做法,AR(一个卖淫团伙的年轻受害者)。
AR无法支付贝卡西地区公寓内一名女性性工作者的在线卖淫服务费用,导致她的摩托车和手机被她的朋友偷走。
AR还策划了他所经历的抢劫事件。他作了虚假报告,仿佛他是东雅加达杜伦萨维特区庞多克科皮村东洪水运河(KBT)地区抢劫案的受害者。
AR于昨日(10月6日)(星期三)向东雅加达地铁警察服务中心(SPK)报告了这起欺诈工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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